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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欧盟经纪商暗示客户迁移账户至离岸子公司实体旗下 [打印本頁]

作者: gogogo    時間: 2018-9-21 09:56     標題: 欧盟经纪商暗示客户迁移账户至离岸子公司实体旗下

据外汇行业媒体 LeapRate 9月18日报道,一些欧盟的零售外汇及CFD经纪商已经向其客户、IB/代理发送了通知邮件,告知他们经纪商已经不能向欧盟区以外的客户推广业务,客户可重新选择欧盟区以外的经纪商开户。

受ESMA“限杠杆”新规新规的影响(已经于8月1日正式生效),一些欧盟区的经纪商的客户交易量明显下降。而且,很多客户也对限杠杆新规表示不满。

不过,根据欧盟MiFID规则,有欧盟区内的投资者可以选择非欧盟的外汇经纪商(离岸经纪商)开设账户,但是这些离岸经纪商并不被允许在欧盟区内进行营销推广活动。简单地说,就是欧盟投资者可以主动去找离岸经纪商开户,但是离岸经纪商不能主动向欧盟投资者进行宣传推广。

因而,为了避开ESMA新规的影响,欧盟的持照经纪商可以通过在欧盟区外设立一个离岸子公司实体,来继续为欧盟区内客户提供服务,而这些离岸实体并不受ESMA的杠杆新规限制,只不过,这些离岸实体不得向欧盟区客户进行营销推广。

在EMSA“限杠杆”新规实施之前,已经有部分欧盟经纪商在欧盟区外的司法辖区设立了离岸子公司实体,并获得离岸的监管牌照,可以继续为欧盟客户提供服务。

在欧盟经纪商给客户发送的邮件中,虽然并未直接给出链接或提示,让客户点击跳转到该经纪商的离岸实体网站上,但是邮件里明显暗示了,客户可以选择该经纪商在离岸设立子公司实体,重新开户(或迁移账户),这样就不必受ESMA新规影响了,邮件里还给出了客户如何找到这些离岸实体网站的方法或途径。

ESMA新规实施后的六周里,欧盟区外的经纪商的新客户注册量和交易量明显上升,尤其是在澳大利亚的注册经纪商,ASIC监管下的经纪商在过去几周的交易活动明显上升,ASIC的监管信誉是受到认可的,和欧盟的监管可相媲美,而ASIC依然允许经纪商为客户提供高杠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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